本报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张淑蓉 刘健)营业执照能不能转让、租借,不少个体工商户搞不清楚。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在余姚、北仑、宁海三个区县(市),开展了针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情况的专项调查。调查后市场监管部门发现,7705家被调查的个体工商户中,存有或涉嫌存有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竟有592家,约占总数的7.7%。 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宁海西店卡福干洗店的经营者葛某自今年10月份开始转让该店。但直至被查时,该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竟还是葛某的“前任”———周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调查的7000余家个体工商户,从业类型包括服装、副食品、餐饮、家电五金等行业。结果显示,城郊接合部转让营业执照的现象较为突出。从行业来看,餐饮业和副食品(含炒货)业转让营业执照现象较为严重。592家存有或涉嫌存有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个体工商户中,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副食品(含炒货)业的个体工商户就分别占了46.1%与40.4%。 “城郊接合部转让现象较为突出的症结源于该区域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新老经营者之间往往达成协议后,便将店铺及证照直接转让。”该负责人表示。此外,还有部分个体工商户是因为从事的行业涉及审批的“硬杠子”。比如:从事烟草出售的需要申领烟草专卖证;餐饮店需要环评合格,并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餐饮许可证才可正常经营。为逃避重新审批或担心批不出,部分个体工商户索性就用“前任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开展经营。 转让经营本无可厚非,但关键要走合法程序。“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自行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转让营业执照的原经营者,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而对于用转让的营业执照开展经营的后续经营者,则可以按无照经营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