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小明)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联合评审,经公示后确定了我市第二批325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建筑。 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解释,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文物保护点的建(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据了解,我市历史建筑的评选条件有:建成50年以上的建筑(或建成30年以上,具有各时期的时代特征,且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建筑样式、结构和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宁波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名人故居;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据了解,2015年12月我市公布了第一批宁波市历史建筑。今年7月份,市规划局会同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开展了宁波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申报评选工作。经过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筛选、市名城办主任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宁波市历史建筑的推荐名单,共计325处。该名单经公示后不久前正式公布。据了解,与第一批历史建筑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区不同,第二批历史建筑很多分布在近郊的历史文化名村,大多为清末、民国时期建筑。其中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有120多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这些历史建筑主要集中在陶公历史文化名村、殷家湾历史文化名村。此外,海曙区高桥新庄历史文化名村有20多处入选。横街凤岙历史文化名村、古林镇蜃蛟历史文化名村、姜山镇走马塘历史文化名村、章水镇李家坑历史文化名村、澥浦镇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庄市老街等也有多处建筑入围。据了解,这些入围历史建筑目前很多还是民居,比如陶公历史文化名村、郭巨街道路亭村北门桥头58号民居等。 据了解,历史建筑名单公布后,不少地方政府表示,要以点带面进行整体保护开发,在提升群众居住环境的同时,保护和传承好优秀的民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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