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由于担心电动平衡车会撞伤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或儿童,美国部分城市至今都不允许平衡车上路。 英国:平衡车被法律定为动力车辆,目前只能在私人地界经许可后行驶。 瑞典:被分类为有动力机械车辆,又无法通过车辆的基本规格认证,平衡车被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荷兰:除了少数心肺方面疾病的患者可以使用平衡车作为医疗性辅助器材之外,平衡车因为安全上的考量,并不被允许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德国:一般而言,除非特别申请获得通过,否则平衡车只被允许用于部分私人拥有的土地或道路上,而无法进入公共道路,但在部分地区也有将平衡车视为电动轮椅类的设备,而允许行驶于脚踏车专用道或人行道。 日本:平衡车是被分类为有动力车辆,因此要求必须配备刹车、头灯、刹车灯、方向灯等辅助设备,车主也需缴税注册车牌并拥有驾驶执照。但由于在平衡车上加装这些设备有困难(尤其是刹车装置),实际上等于禁止了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王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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