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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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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系统切换期间

二手房按照“孰先”原则
作为购房时间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董如峰)记者昨日从市财税部门获悉,因行政区划调整,税务信息系统需进行切换,本月27日16时起至31日,全市地税办税服务厅将暂停所有纳税业务。在系统切换期间,为确保二手房购房户不因纳税暂停而影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其二手房购房认定时间按产权登记受理日期和税务受理日期“孰先”原则确定。

  由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将于年底到期,有些纳税人比较着急,近日地税办税服务厅出现排长队过户现象。为了不因系统切换而影响购房户享受政策补贴,地税部门给出明确答复,即产权登记受理日早于税务受理日的,认定产权登记受理日为购房时间;税务受理日早于产权登记受理日的,认定税务受理日为购房时间。来不及办理产权登记的市民,可以先向地税部门提交纸质资料,待明年1月9日系统恢复后再缴纳相关税费。

  据介绍,在本月31日前购房的市民,可继续按相关规定,向财税部门申领购房补贴。已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购房户,只要该期房的合同备案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在以后该期房交付时,可在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的半年内,向财税部门申领购房补贴。二手房方面,在本次税务信息系统切换暂停纳税期间,只要本月31日前由财税部门纳税受理或产权部门交易受理的,即可在受理日之后的半年内申领购房补贴,市民无须扎堆在近期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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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