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包凌雁)下月起,欠缴水电燃气费、欠缴通讯费、地铁逃票、咪表停车不付费、图书借书逾期未还等行为,将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信用档案。这些不良信用记录有可能在贷款、升学、就业、评优评先等方面对当事人产生影响。 对于水、电、燃气、通讯费欠缴信息,将会有3个月的过渡期。对于水电燃气费、通讯费仍有欠费和滞纳金未缴情况的个人和企业,在2017年4月1日之前缴清的,相关信息将不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出租房租客欠费,不良信用记录记在谁头上?对此,发改部门表示,房东作为签订供用水、电、燃气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出租房水电燃气费欠费信息将记入房东的信用档案。 那么不良信用的记录期限是多久?个人、企业水电燃气欠费信息、通讯费欠费信息、地铁逃票信息、图书馆借书逾期未还信息的记录期限为自欠费及滞纳金缴清之日起3年;咪表停车不付费信息的记录期限为自缴清罚款之日起5年。超过记录期限的,该条信用记录将不在信用报告中显示。未缴清相关费用的,不良信用记录将长期记录。 由此看来,养成良好的缴费习惯对于维护自身信用记录非常重要。目前,水电燃气费等生活缴费的渠道很多,市民可以选择“一卡通”、支付宝、充值卡等方式缴费。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请及时前往相关网点办理水电燃气等过户相关手续。 当然,维护良好信用记录还需定期关注自身信用记录报告。目前,个人和企业可凭有效证件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免费查询自己的公共信用记录报告。如果发现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可以向市信用中心提出异议申请,更正信息。为方便市民查询信用报告,未来市信用中心将通过“信用宁波”网站(www.nb-credit.gov.cn)和“信用宁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出信用记录报告网上查询服务。 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全市1000万实有人口、35万家企业和47万个体工商户建立了公共信用档案,逐步归集全市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信用信息,并逐步推进这些信用信息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资金扶持、评优评先、人事招录等事项中应用。 新闻链接 根据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6版),2017年1月起个人和企业在公用事业领域若有下列不诚信行为,相关信息将纳入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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