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宁波新闻·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卡未及时还款,接到短信要开庭还得承担诉讼费

莫轻信!都是骗子的套路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尹杉)“法官,我收到短信,让我今天到第三审判庭来开庭!”昨天上午,鄞州区人民法院金融庭突然进来一名男子陈某。一头雾水的法官查了又查,却发现并无此案。

  原来,前不久陈某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陈某,关于你与……银行信用卡恶意欠款一案将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在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你方需负担3000元至5000元律师费、诉讼费,未出庭相关法律责任后果自负!若有疑问请联系王先生……”陈某恰好有信用卡欠款未还的情形,便以为是银行将自己告上了法庭,故而轻信了该条短信的内容。

  这样的咨询,近期甬上法院接到不少,所陈述的内容基本一致,均是以信用卡恶意透支为由,告知当事人被起诉,并应缴纳相关费用,还留下了联系电话。

  “市民朋友千万莫轻信,这是诈骗短信。”法官解释,“这条短信不符合我院系统所发送的短信格式,而且法院也不可能提前明确诉讼费由何人承担,更不会在短信或电话中要求当事人缴纳律师费。”

  那么,应当如何辨别假冒法院名义发送的虚假诈骗短信及电话呢?

  据悉,目前我省法院的通知短信是以浙江省法院系统统一的短信平台———12368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的,在立案受理、移送分案、开庭排期、审结判决、执行查控等诉讼执行程序各节点,会自动发送短信到当事人的手机。该平台系法院唯一合法短信发送平台,主要用于发送相关案件通知及权利义务提醒,且短信内容不会涉及缴费、汇款、转账等交易事项,更不会在短信或电话中要求当事人缴纳“律师费”。

  “像陈某收到的短信是以私人号码发送的,内容还提及了诉讼费、律师费,留下的联系人也非实名,看到这样的短信,可以判断是诈骗。”法官提醒,如果市民朋友不放心,遇到此类短信、电话无法判断时,可拨打司法服务热线12368进行核实,或登录浙江法院网案件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或直接至当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核实,务必提高警惕。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