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文件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通告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5号令)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备案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的具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请见附件,详细内容可进入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nbfz.gov.cn,点击《宁波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查询系统》查阅),经依法审查,予以备案。

  附件:予以备案的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间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