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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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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海 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被带走接受调查的消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他们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在位时,一呼百应,前呼后拥,想什么就做什么,要什么就有什么。喝茶有人给倒,走路有人拎包,上车有人开门。而现在,先是被关在一间小屋里交代问题,接着可能又被逮捕判刑。就连在大街上散步的权利,也不再有。一夜之间,从天上掉到地下。尽管咎由自取,但这种失落、打击、悲哀和痛苦,几人能够承受?

  每一个领导干部,成长和培养起来不容易。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过一段努力奋斗的经历,并因为表现突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而他们的堕落,却是那么容易,一两件事没有把握好,便前功尽弃,沦为阶下囚。

  而这一切,无不与权力有关。权力是一种支配力,也是一种影响力。当一个人掌握一定权力的时候,就可以依据自己的地位和影响,把个人的意志和设想,变成集体的决策和他人的行动。正因如此,很多人希望通过拥有权力,干出一番事业,造福一方百姓,同时也体现自己的价值,实现个人的梦想。

  但权力也经常会受到个人欲望和外界诱惑的干扰。正如莎士比亚所说:“虽然权力是一只固执的熊,可是金子可以拉着它的鼻子走。”一旦权力失去了制约,就很容易在金钱和美色面前低头。所有的权力,可能导致腐败,无限的权力导致无限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权力越大,滥用起来就越危险。而首先毁掉的,就是权力的占有者。

  每一个贪官落马,人们总会奔走相告,拍手称快,同时也让我们反思,我们的时代,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贪官?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是积累问题?还是现实问题?是机制问题?还是执行问题?要想不让韭菜一茬一茬地长出来,就必须把它的根子刨掉;要想不让老虎出来咬人,就必须把它关在笼子里;要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治腐败者于“未病”之时。只有建立一个廉洁清明的政治机制,才能使每个手中有权力的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怎么才会“不敢腐”?就是要让每一个贪腐的官员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打击。其一是降低“漏网率”。如果100个贪官,有90个以上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不敢再伸手。其二是提升“敏感度”。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无论大小,监督机制就会马上“报警”,并及时修复管理的漏洞。其三是利用舆论工具,让那些贪腐者真正“耻辱”起来。该公开就公开,该点名就点名,该曝光就曝光。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为贪官的丑恶保密。这需要依法治贪和以德治贪相结合。只有让贪官抬不起头,在私欲支配下的权力,才会失去疯狂的动力。

  怎么才会“不能腐”?就是要有严密的制度来约束。过去,贪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的过度集中。致使在不少地方和单位,是一个人说了算。虽然很多事情也形成了集体决议,但多数是以“一把手”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他说好就好,他说行就行,他说干就干,他说提就提。这样一来,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畏首畏尾,下级监督形同虚设,群众监督无从下手。这就在制度上,为贪官留下了一条贪腐的通道。为什么巡视组一来,各种问题就立马暴露?说明日常监督,也需要有机会和渠道。

  怎么才会“不想腐”?就是要弄清权力的本质和用权的目的。在我们国家,所有官员的权力属于公权。每一个领导者,都是为党为国为民来掌握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如果你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那就不要进入这个队伍。恩格斯曾经指出,公务员是公仆,公仆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即防止公仆变私仆和防止公仆变主人。公仆的光荣,就在于服务和奉献。所以很多优秀领导干部,像焦裕禄和孔繁森一样,把一丝一毫的腐败都看成是非常耻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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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