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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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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医保待遇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324万参保居民享受同一医保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奉化区岳林街道明化村的李大爷近日将400元参保费交到了上门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服务的工作人员手中。明年1月1日起,作为“农村人”的李大爷将享受与“城里人”完全一致的医保政策。

  记者了解到,随着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五个区县(市)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在我市实施了9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实施了13年的新农合制度均将退出历史舞台,居民医保再也没有户籍限制,农村和城镇的居民都将并入覆盖范围更广、统筹能力更强、就医选择更宽、待遇更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二元分割的体制逐渐导致双头参保等问题。“待遇和就医上,把人分为‘农村的’‘城镇的’,存在重复参保、政府重复补贴的问题,也有些人两头漏保。”

  医保制度的城乡分割,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不少“参合”的村民认为,“新农合”门诊不能去市里的医院,而转外地如去上海、杭州住院时,“参合”村民的报销额度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额度的一半都不到。

  从前年起,我市开始着力推进落实医保体系城乡一体化,经过一年多酝酿,出台了“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制度,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施行。经过一年多的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24万城乡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明年起,在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下,参保对象、人员分类、筹资模式、经办管理、医疗待遇等主要政策实现全市统一。

  (相关报道见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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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