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吴国昌)司法实践中难免遇到身患传染病的当事人,存在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市检察院从2014年开始探索传染病患者案件特殊办理机制,并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传染病患者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日前,省公检法联合发文,在全省推广我市该项机制。 该项机制明确了建立健康情况问询调查制度,将其列为首次讯问(询问)笔录的固定格式内容;建立移交通报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应用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系统等,降低传播风险。 该项机制探索运行至今,全市共有185名患有肺结核、性病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均未发生传播扩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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