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这是海洋渔业大省浙江加强常见品种幼鱼保护,从源头减少对海洋幼鱼资源破坏,修复振兴“东海鱼仓”的重要举措。 决定要求,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等6种常见主要种类幼鱼是重点保护品种,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渔船带回的保护品种幼鱼总量不得超过本航次装载渔获物重量的20%。 同时,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最小可捕规格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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