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召开的“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闻通气会上得知,宁波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已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二位,走在全省前列。 据了解,2016年5月24日,市委、市政府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2012年开始,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截至目前,全市被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园区)5家,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园区)100家,市级和谐企业(园区)676家。我市诸多企业在实践中探寻关爱职工的各种途径,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在不减少岗位数量和员工薪资的条件下,通过“机器换人”降低员工工作强度,给出“机器换人”的另类解法;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着力在公司内打造像家一般的氛围,把“平凡卓越奖”发给一名保洁员;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让员工“技多不压身”等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双爱促和谐、和谐助发展”,正成为企业与职工的共识。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也是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两大基石,同样是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制度保障。来自市人力社保部门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宁波市14.78万户企业的在岗职工人数达到359.72万人,其中外来务工者258.17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36%,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 同时,我市积极创新调解组织建设模式,在有条件的商会、协会、工业园区、商圈楼宇等建立调解组织;2016年,全市共置换调解书289份,全市65%的劳动争议通过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得以化解;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等设立仲裁派出庭,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解决争议,目前全市已设仲裁派出庭35个,2016年承办案件1796件,占仲裁机构案件量的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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