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日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6种情形的失信行为人将被列入该名单库。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黑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12个月内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对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或12个月内发生两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在从业过程中因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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