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市委出台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意见》共4个部分、17条,明确了新时期我市文艺工作的中心任务、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为今后一段时期宁波文艺发展作了总体规划。今起本报将推出系列解读文章,对《意见》精神、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本报记者 崔小明 近年来,我市文艺工作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艺创作的环境、观念、形态、手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文艺发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日趋凸显,这些都对文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制定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新修订了《宁波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和《宁波市文艺人才培养扶持办法(试行)》。 据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立足我市文艺发展实际,针对文艺发展存在的短板,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全面阐述了新时期我市文艺工作的中心任务、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充分体现了宁波特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着眼补齐短板,针对我市文艺发展存在的创作主体单一、经典力作匮乏、高端人才稀缺等短板和问题,明确了具体实现路径和解决办法。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文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六个“服务于”,即围绕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发展目标,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服务于创作生产更多文艺精品,服务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文化需求,服务于提升全市人民艺术素质和文明素养,服务于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增强城市软实力。 《意见》提出新时期文艺工作的目标:以“一都(东亚文化之都)三城(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影视之城)”建设为主要抓手,以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为中心环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为最终目标,积极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机制创新,全面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努力打造高品质文艺之城,筑就新时期文艺高峰。这些都为今后一段时期宁波文艺工作作出了总体规划,明确了发展方向。 《意见》的一个重大亮点是体现了发展新思路。《意见》提出,引导传统企业加快转型,积极参与文化内容生产,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文艺创作生产,大力培育多元化创作主体,形成国有和民营齐头并进的文艺发展格局。延伸文艺精品的内涵,将文艺精品与满足人民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广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结合起来。比如,从宣传推广城市形象和打造“影视之城”的目的出发,提出影视创作繁盛计划,并在配套办法中,将在重要卫视播出的电视剧纳入奖励范围,奖励资金适当向影视作品倾斜。《意见》还注重文艺创作组织机制创新,重视对新文艺群体的联系与引导,加强对网络文艺的研究与指导,引导他们创作更多正能量文艺作品。 市作协主席荣荣认为,《意见》最大的特点是立足宁波文艺现阶段的发展特征,把握住了宁波文艺的历史方位和发展的坐标定位,对新时期文艺发展的目标任务作了客观而精准的阐述,同时详细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意见》高屋建瓴,举措实在,提出的我市文艺发展路径非常清晰,抓手很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市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一级编剧王晓菁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意见》出台后,在全市文艺界引起强烈反响,大家都感到很振奋,认为宁波文艺的又一个春天即将来临。前不久市委全会提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努力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发展目标,这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意见》的制定出台,显然为实现宁波的发展目标提供了文化的支撑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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