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小明)昨天,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受省委宣传部委托,由省文改办主办的“2016年浙江省成长型文化企业遴选活动”评审结果公布,全省100家文化企业单位入选,我市有16家企业入围。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开展这项活动,对入选企业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管理能力、持续成长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能力等方面有刚性要求。 据了解,2016年浙江省成长型文化企业遴选活动于2016年8月揭开序幕,由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主办。此次评选要求很高,程序严格,除了要求企业手续合法完备外,还要求企业规范运营3年以上,主营业务必须是演艺娱乐、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发行放映、新闻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会展、工艺美术、动漫游戏、互联网文化、文化主题公园(不含地产开发)等,并占业务总量60%以上。同时要具备“六项能力”,第一是发展能力: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享受减免税企业除外)近三年平均增长30%以上。第二是盈利能力,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收益率10%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第三是管理能力,要有规范的管理体系。第四是持续成长能力,在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商誉等无形资产方面优势明显。第五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的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5%(含)以上。第六是社会责任能力,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经过组织推荐和企业自荐,我市有80多家报名。浙朵云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对报名企业进行了专业评估。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实地考察、走访座谈、查阅台账等,最终遴选出100家。我市入围的企业分别是宁波电影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龙泰影视有限公司、宁波民和影视动画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卡酷动画制作有限公司、宁波中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知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爱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宁波远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烟雨江南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玖策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浙江首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新文三维股份有限公司、育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连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主办方希望以点带面发挥成长型文化企业的示范效应,全面激发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创新活力,为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省万亿级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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