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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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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建”关键在有违必拆

  奚旭初

  

  2017年,海曙区将在再拆除违法建筑12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无违建”工作(1月10日《宁波日报》)。

  实现“无违建”,关键在铁腕拆违,“有违必拆”。铁腕铁在不搞“下不为例”;“有违必拆”,也“必”在只有原则而不是“原则上”。这些年,有些地方的违建之所以反复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乱搭乱建“心慈手软”,搞网开一面,或者以罚代拆。讲的是“一律拆除”,实际却把“原则”变成了“原则下”。该拆不拆,不仅使违章建筑得以逍遥法外,而且使一些人有了侥幸心理,认为只要顶住风头,违建就能变为既成事实。

  榜样的力量无穷,好榜样是这样,坏榜样亦是如此。对违建“清零”,实现“无违建”,必须拔“钉子”。“钉子”虽是一个“点”,影响却是一个“面”,“钉子”不拔掉,遗患无穷。执法疲软不但降低公信力与执行力,问题久拖不决,在增大执法成本的同时,也于无形中给旁观者以负面示范,增加执法难度。一些地方违建成了“老大难”,就是因为有既得利益者做了坏榜样。既然违章搭建成了谁搭建谁占便宜,谁做“钉子”谁得益,那么跟风搭建不止,形成恶性循环,也是必然。

  铁腕拆违,没有“弹性”,没有“余地”,有违必拆,才能根治违建,才有长治久安。舆论一直在呼吁,要给那些为一己之私侵占公共利益的违章搭建者补上公德课、法制课。这一课确实非补不可,但在我看来,有违必拆的铁腕拆违,其实是效果更好的公德课、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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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