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马蝶翼)为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儿童残疾,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15个省(市)联合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工作,为贫困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市妇女儿童医院被列为项目试点单位。 1月11日,国家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在北京启动。项目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予以支持。浙江省共有4家医院被列为项目试点单位。 据悉,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包括神经、消化、泌尿与生殖、肌肉骨骼、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年龄为0—18岁的城乡贫困家庭儿童,曾经于2016年1月1日后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治,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或等于3000元。补助起点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算起,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诊治产生的费用,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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