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 吉 过去,因监管“缺位”,不少地方村委会公章被村干部装进了“口袋”,由此产生乱盖章、人情章等公章上的腐败问题。近日,记者走访河南省部分地市发现,一些乡镇矫枉过正,权力“越位”,“放错位置的村委会公章”又被“挪了窝”,到了乡镇政府“柜子”里,成为乡镇政府“代管”的对象,有的已有5年之久(2月6日《半月谈》)。 单位公章由谁管,本不是问题。谁的章就应该由谁管,是常识。 河南部分地区的一些乡镇,把村委会的公章收了上来、锁进柜里,初衷显而易见,就是防止它盖在不应该盖的地方。然而,这种“村章乡管”的做法,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增添不少麻烦,以致引起基层干群的强烈不满。 这不是好心办坏事吗?其实,话还不能这么说。因为这样做的出发点就不见得对。管理公章的目的,就是确保它能够用当其时、用当其处。总归一句话,用是目的,管也是为了用。显然,乡镇干部代管“村章”,除了对村干部的不信任外,也暴露出管理方法的不妥当,还反映出服务意识和人本理念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本身就是违规之举,而且与村民自治的精神相悖。 章是死的,人是活的。乱盖章、人情章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公章被装进了村干部的“口袋”,问题出在少数村干部身上。所以,加强公章的管理,关键是把管公章的人管好,绝不是把公章放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一锁了之”。正如有的村干部所说,“只要村组织健全有力,章放在村里最安全”“村章要交给村里懂规矩、守纪律的人保管”。 如果“村章乡管”后,又出现公章腐败问题怎么办?要不要“村章县管”“村章市管”呢?进一步讲,按照“村章乡管”的逻辑,对于现实中类似的“乱收费”“乱执法”等现象,是不是也要提高和上收管理权限呢? 究竟是管章还是管人?道理很明白。“村章乡管”,只能说是管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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