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离休干部张群芳同志(原行政18级,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月14日在宁波逝世,享年92岁。 张群芳,女,汉族,1925年11月出生,浙江省嵊县人,1945年3月参加革命,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3月任嵊县峡山税务所税务员,其间,加入地下党组织;1946年2月任嵊县开元高家小学教员;1947年3月任上海中纺六厂工人;1949年1月任嵊县长乐区委妇女干事;1949年12月任嵊县县委调研组组员;1951年3月任嵊县城关镇妇联副主任;1955年9月任宁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审判员;1983年9月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85年5月离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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