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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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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执法就该没有下不为例

    魏文彪

    2月10日,“丽江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工作推进会”召开。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郑艺表示,在强化公众监督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整治制度,严格追究部门、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和经营主体均采用“仅此一次,无下不为例”的整治方式,并按定格上限处罚(2月13日新华社)。

    近些年来,包括云南丽江在内的各个旅游城市时有旅游投诉事件发生,不仅相关游客权益遭受侵犯,而且也令相关旅游城市的形象与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妨碍这些旅游城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尽管部分旅游投诉事件事后得到了公正的处理,但其产生的影响,依然难以在较短的时期内得到消弭与挽回。

    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执法部门对实施侵害游客权益行为的商家与人员讲“下不为例”,不依法予以严惩,实际上会纵容侵害游客权益行为再次发生。旅游执法部门唯有对实施侵害游客权益行为的商家与人员予以严惩,发生一次、严惩一次,“无下不为例”,经由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杜绝侵害游客权益行为发生,才能令当地形象与声誉得到切实的维护。

    需要看到的是,部分旅游城市之所以时有旅游投诉事件发生,说到底是因为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如果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切实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也就不会有商家与人员敢于实施侵害游客权益行为。所以,杜绝侵害游客权益行为发生,除了需要对实施侵害游客权益行为的商家与人员予以严惩,还应当对那些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执法部门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尤其是要严惩嚣张商家“背后的人”,严打商家实施侵害游客权益行为背后的腐败。

    丽江召开千人大会整顿旅游市场,提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和经营主体均采用“无下不为例”的整治方式,切实维护丽江旅游的良好形象,无疑是一种积极现象。而在笔者看来,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把会议精神与要求切实落到实处,落实到平常的旅游执法工作当中去,化作各管理部门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切实行动。如此,广大游客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切实的维护,当地旅游形象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并促进当地旅游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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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