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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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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证” 延伸至网购平台

以假乱真程度更胜从前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胡幸年 梁庆)最近几天,我市接连破获了两起与“假”有关的案件。“案件都不复杂,但有一个共同点,假货都是来源于某个网购平台,其造假水平之高令人难以辨别。”民警说。

    2月15日上午9时40分许,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黑色套牌奥迪车正沿沧海路由南往北行驶。约15分钟后,下应交警中队在沧海路潘火桥小区路口将该车拦截下来。调查得知,假车牌是驾驶员花了500元从某网购平台上购买的。事后,驾驶员被拘留7天、记12分以及罚款4000元。

    前几天,海曙鼓楼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冒充海曙公安分局民警实施诈骗的案件。后来,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了假警官证、假的冬执勤服、春秋常服各一套,还有假的夏执勤服一件和手铐(带钥匙)一副。据其交代,这些都是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

    “他们购买的‘装备’制作得相当专业,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民警说,网购平台的盛行,使得传统的买卖“假证”等违法业务转移到了网上,更加难以封杀。同时,“手艺”高超者的“生意”更为红火,其危害性也从原来一个地方扩散至全国。

    在某网购平台上,如果直接输入“学生证”,会显示“根据法律法规无法显示相关宝贝”。但是,还是有不少人穿着“马甲”在销售假证,通常取个其他物品的名称进行伪装,“消费者”拍下后,即转移至QQ群开始交易。

    “所有的交易过程在网络上完成,钱款通过电子支付进行,物品则是通过快递邮寄,所以很难查处,也很难屏蔽。”民警说,这类违法活动通常与网络诈骗相关联,十个人里面有九个被骗。所以,市民千万别有侥幸心理,同时也需明白,办理假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另有专业人士建议,针对这类违法行为,需要通过网络实名制来进行遏制:谁发布了“广告”,谁办理了“假证”,一经发现就进入网络“黑名单”,对其进行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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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