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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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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政策有“断档期” 服务也该无“休止符”

    匡 吉

    前不久,澎湃新闻报道,成都一名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一处签名、一处指纹、两处印章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开出了17万元的天价鉴定费,收费依据是废止近一年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理由是当地新标准尚未出台,鉴定费用由双方协商。

    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特别是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今后政策因调整出现类似“断档”的情况还会出现。通常,政策“断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级出台了政策,下级没衔接;另一种是上级已废旧,下级未建新。政策调整总有一个从上到下的过程,而衔接和建新也需要一个过程。这期间,群众不会不办事,但也确实难办事。

    政策“断档”,正常的事就很难正常办。就如成都的司法鉴定“天价”收费事件,不就是因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已废止,而当地新的收费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让鉴定机构钻了空子么?这个案例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策调整的“断档期”,怎么才能保证服务“不断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政策有“断档期”,但政府服务没有休止符。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而言,确保服务“不断链”,关键要有责任意识。按政策规定办事,是职能部门的本分,但在政策“断档”时,能够把事情办好、把问题解决,更体现责任,也最需要责任。

    所谓责任,包括尽责的意识和负责的行为。换句话讲,就是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有个成语叫“己饥己溺”,说的是大禹看到有人淹没在水里,就好像自己使他淹没了一样,感到内疚;后稷看到有人挨饿,就好像自己使他挨饿了一样,引以为责。作为政府部门,本职就是服务,因为政策没到位而使群众的事没办好,是不是也应该觉得“己饥己溺”呢?

    在政策调整“断档期”,为群众办事面临的最大问题,恐怕就是于法无据。为保险起见,有的参照老规定,有的等待新制度,但两者都不可取。要看到,群众的事错不得,否则损失会很大。就拿“天价”司法鉴定费来说吧,只因为少了一纸文件,就让人多花了十几万元。群众的事也拖不得,否则影响也很大。我的一个朋友,在办理妻子户口迁入时,派出所非要他开具“农业户口”证明,可他的原籍因为户籍制度改革,已不再有农业户口的说法了。开不出来怎么办?工作人员表示,要等到该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才能解决。结果,他妻子落户的事情给耽搁了。

    凡事有“经”有“变”,也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群众遇到的问题,本来过去按规定可以解决,可现在因为政策调整“卡”在那儿了,怎么办?俗话说,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进行专门研究,拿出有效举措,妥善予以解决,并不违背法理和制度本意,也是实事求是,只不过需要多一点担当。

    这样做,有的人也许会有顾虑:合不合适?妥不妥当?有的人可能还会担心办不好,担心办出问题。其实,只要是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办了实事、解了难题,只会加分、不会减分。相反,在群众“心很急、事难办”的情况下还无动于衷,即便有规定作挡箭牌,也难堵众人之口。究竟是主动作为还是被动不为,是方便群众还是保护自己,既是责任的试金石,也是能力的反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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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