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象山影视城 象山影视城于2004年建成,2010年12月时设立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到目前为止,已经逐步形成以影视内容产业集聚发展为核心的占地2157亩的影视产业基地。园区累计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累计接待《琅琊榜》《芈月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秦帝国》等拍摄剧组550余家、落户企业315家。拍摄剧组较设区前增长50倍,稳居国内影视基地拍摄剧组数量第二位;游客量和门票收入较设区前增长近13倍,门票及经营性收入进入全国影视基地景区前三名;建成全国影视基地中首个高科技数字特效摄影棚和国内最标准的水下摄影棚,摄影棚总量有近20万平方米,居全国第一。 有鉴于此,在今年的党代会上,象山县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市县共建象山影视城 推动宁波影视之城建设的提案》。代表们认为,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中强调:实施城市文化品牌战略,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建设魅力独特、影响广泛的“东亚文化之都”,构筑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影视之城。因此,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推动象山影视城建设,能更好地发挥对全市影视产业、影视娱乐、影视旅游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真正奠定宁波在全国影视文化领域无法挑战和替代的领军地位,实现宁波从影视大市向影视强市转变。 为此,代表们建议,参考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工作协调小组机制和模式(该协调小组由省广电局局长任组长),市里成立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市主要景区和商业圈建立联络人制度,形成领导小组网格化管理,解决影视文化产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讲究影视外景市域化,依托象山海洋资源、奉化溪口山水资源、余姚河姆渡文化、宁海古建筑资源,打造以山、海、岛、礁、林、湖为特色的宁波外景地储备库,全方位满足剧组外景拍摄需求。 此外,要突破以往影视基地以古装、年代场景为主,现代场景缺少的瓶颈,讲究影视制作多样化、影视产业集群化、影视技术数字化。 (王晓峰 陈光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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