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潇枫等在《中国国门时报》撰文分析“质量悖论”时指出,“质量悖论”是指人们对质量的认知与行为处在一种逻辑对立性质的相互缠绕与相互否定状态,现实中重“量”轻“质”的价值取向一直支配着我国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成为一种特别的社会治理“语境”。有以下几种“质量悖论”: 质量“言行悖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这种口头上认为质量很重要,但在短期利益面前又不重视质量安全落实的社会风气,使得“言行不一”的质量安全悖论难以一时消除。质量“消费悖论”:物品要高档,价格要低廉。价格一般被消费者认为是成本加上合理利润,但更多时候,价格是成本、企业定价和市场心理的综合结果。质量“监管悖论”:重事后“灭火”,轻事前“防火”。地方监管部门管制行为多是为应付质量安全危机而出台的,表现形式多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扮演的角色多为“灭火队”而非“防火墙”。质量“产用悖论”:产者非自用,用者非自产。质量“外贸悖论”:外销高质量,内销低质量。质量“海购悖论”:国内东西“贵”,国外东西“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