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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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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欠薪低薪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刘志勇)针对拖欠薪水、工资长期低于平均线的企业,我市工会要“出招”了。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我市工会将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单位,针对上一年度欠薪企业和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50%的企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以及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4类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今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资金福利、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工龄补贴、职工劳动技能提升、劳动安全卫生等应当协商的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以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职工技能提升为协商内容;对生产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等为协商内容;对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企业,以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作为协商内容;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为协商内容;对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将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就企业内容分配或职工福利进行集体协商。

    据了解,去年全市实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3894份,覆盖企业77146家,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在90%以上,有效保障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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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