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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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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在甬开展反家暴 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厉志海对我市执法情况给予肯定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甬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称赞我市执法情况“认真、扎实、效果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楼志浪,省妇联主席劳红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参加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分别于去年3月1日和2011年元旦起实施,我市也于2008年11月1日出台并施行《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镇海检查,听取了市区两级反家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汇报。近三年来,市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每年平均处理家暴报警近3000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及家暴离婚法律援助案件78件,两级法院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明确提出家暴损害赔偿案件87件。市妇联系统调处家暴信访505件。

    执法检查组还与我市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律师、社会工作者、妇女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家暴庇护场所建设等情况。

    厉志海指出,宁波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从建设先进文化高度来认识,作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取得效果也十分明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才有社会和谐。今后宁波市要深入贯彻执行好反家暴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全面预防为主,切实落实部门责任,严厉打击家暴违法行为,争取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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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