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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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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监督实效 紧抓两条主线

人大监督推动民生改善

2013年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
2014年1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2016年9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把监督工作作为行权履职的重中之重,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障改善民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广征意见的基础上,把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穿一届的两条监督主线,持续关注、紧抓不放,确保民生改善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陈飞  通讯员 郑怡 朱勤峰 文/图

    久久为功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广受市民关切。自2012年以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将食品安全监督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要点,列为监督重点议题。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回应百姓关切,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五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区县(市)和功能区检查食品安全法规落实情况。在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报告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委员审议的情况,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市人大工作史上首次制定专题询问制度,并于同年6月26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上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会上,12位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监管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早产奶”、“毒蛋糕”等事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问题,分管副市长和食安委所有24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逐条认真回答提问,做出承诺。首次专题询问聚焦集中、互动面广、震撼力大,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肯定,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高度评价并做出重要批示:“由于准备充分、安排有序,新的监督形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很有意义。”

    为巩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成果,督促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这是我市人大以重大事项决定形式促进食品安全的首次探索。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一以贯之跟踪监督食品安全动态。从督办2012年“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来,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跟踪检查,并将市政府对人大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逐年在常委会上予以审议。2013年4月底,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按照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放心水产品和百万学生饮食安全等“五放心一安全”要求,分七路开展持证暗访和突击检查,之后又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分三组到江北、江东和鄞州等地开展专项视察。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整改的薄弱环节,2014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鄞州、江东等地专项视察小餐饮食品安全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食安办关于全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政府圆满完成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去年,常委会在前四年连续监督的基础上,对2012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推进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题听取和审议五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对食品安全开展监督,光靠人大组织的检查暗访和专项视察,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借助群众的眼睛、社会的力量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

    一支由市民群众、媒体记者和人大代表等50人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督团于2013年4月正式建立。三年多来,食品安全监督团成员以其“火眼金睛”活跃在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第一线,义务参加食品安全明察暗访活动共157人次,受查食品单位316家,发现的问题涉及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和餐饮等各个环节,及时为人大审议食品安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014年6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现场,播放了一部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手媒体精心制作的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查片《小餐饮·大社会》,这部时长20分钟的专题片以生动直观的视频形式取代传统的书面调查报告,高质量地反馈了调查情况,增强了审议效果。

    为了更全面摸底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评估调查。当年6月,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宁波零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就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对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200份,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为人大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提供了参考。

    五年一贯连续监督食品安全,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取得了政府工作上台阶、群众舌尖保安全、社会共治增合力的良好成效。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5年国家《公共服务蓝皮书》“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改善最大的城市”中,宁波位列第三。从社会调查情况来看,有89.5%的受访居民对本市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满意,高于对全国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率近5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 保卫一片蓝天白云

    如何让市民生活在蓝天白云下,加强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另一条鲜明主线。这项工作持续推进,成为“美丽宁波”建设的重要推手。

    “如何减少宁波的雾霾天数?”“作为江南水乡的宁波,如何避免生态用水不足的尴尬?”“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这样的建筑扬尘现象何时不再出现?”……2014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询问会。这一专题询问会围绕2013年出台实施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施行情况展开。常委会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反复研究确定询问主题和重点,并拍摄制作了“宁波生态环境”电视片在专题询问开始前播放。此次专题询问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早在2013年,市人大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时,检查组成员就关心的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一次集中询问,使检查组对全市的生态环境进展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题审议、专题询问等方式,先后开展了建设生态市决定作出10周年系列活动、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大气、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跟踪监督,持续推进宁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和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每年的生态环境专项工作监督开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决定决议,按照规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增强检查的声势和效果。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如宁海、奉化等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几届对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跟踪督查,镇海区人大常委会将生态环境保护议案处理列为重点监督事项,年年监督、持续推进,有力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民生工程实施、生态区建设等问题,约见和问询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推动了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对群众关切的污水主干管建设问题紧盯不放,促成了江北连接北区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时建成。

    去年7月1日起,《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项被称为宁波“史上最严”的环保立法,对近60种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设置罚则,包括“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修复等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对拒不履行政府停业关闭和环保部门停产整治的企业,政府可以责成供电供水部门实施停电停水措施”等,为人大更好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

    立足长远 让“绿色四明”魅力永存

    作为宁波的“大氧吧”、“大水缸”、蓄洪的“大海绵”和市民休闲的“大公园”,四明山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发展工作,一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并被作为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监督重点来持续推进。

    四明山区域因地处三区(市)交界,管理主体多,统筹协调工作难度大,区域经济基础薄弱,前些年的无序、过度开发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破坏,目前在禁止开发区域中尚有8万亩花木在经营,涉及水土流失的面积达到130平方公里。

    2015年末,浙江省首个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该规划在市域范围内共划定85块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9%,其中,四明山区域的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到整个区域面积的90.77%。该规划为四明山区域的生态保护筑起一堵“防火墙”。

    为了让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真正发挥作用,经过多次集体视察和详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0月26日举行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工作专题询问会,通过现场问情、问效、问策,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工作。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继开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后第四次以专题询问的形式对重点、热点工作进行依法监督。

    针对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现场提出的11个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逐一回答提出的问题。

    副市长林静国认为,功能定位问题是整个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的焦点所在。作为我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四明山区域要突出生态保护,但作为我市欠发达革命老区,又需要加快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保护与发展两手抓,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市环保局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保障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落实的措施:严格产业准入,强化监管职能,明晰部门职责,加强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努力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责任落地。林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介绍了生态修复的对策和措施,旅游部门和农业部门则介绍了促进该区域生态旅游业和替代产业发展的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关注和跟踪监督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和发展工作,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坚守生态安全这条红线,抓住产业升级这条主线,筑牢农民生计这条底线,努力为美丽宁波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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