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龚利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余姚,随着“法制民警派驻模式”的不断推广、完善、落实,余姚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近八成多的“法律专业人士”被派驻到了基层单位,直接促使全余姚受(立)案、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准确性上升14.7%,所驻派出所普遍叫好,基层民警办案也更有底气。 前不久,余姚阳明派出所在侦查中抓获一批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人员。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电信诈骗法律适用性存疑。驻所法制民警第一时间为其解读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办案民警依照这些法律条款,规范操作,最终深挖打掉5个特大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0名。 “我们的工作就是‘法制管控’,实现网上网下执法监督全覆盖。”有法制民警告诉记者,派驻法制民警除了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全天候执法咨询服务外,当所派驻部门出现接处警、受(立)案、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案件办理、纠纷调解等执法活动时,需从源头上全程监督,并且还能随时对所派驻部门录入系统的行政、刑事案件,特别是所裁案件进行网上巡查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对于该过程中发现的取证不及时、文书不规范等执法问题,派驻法制民警能够第一时间督促整改,改变了以往仅通过审核卷宗材料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还得开展回头查补工作,甚至出现难以弥补或整改的情况。 余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派驻工作的“质”和“量”,他们实行的是交叉考核制度,也就是不同的派驻法制民警间相互查找自己在审核案件中没有发现的执法问题。另外还有每周审查案件复查点评制,严防出现一人监管“灯下黑”的情形。 据悉,自实施法制民警派驻机制以来,派驻法制民警审核监督案件10247余件,纠正案卷不当之处5300余个,纠正违法行为5起,下发执法建议书17份。正因如此,去年余姚市公安局的这一机制被公安部法制局评为全国优秀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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