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3月14日报道:原告方某在一家网络专卖店中购买了20盒某品牌化妆品,购物页面显示原价为每盒299元,促销折后价为每盒99元,方某实际付款1980元。后方某以商家虚构原价为由,将商家诉至法院,主张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法院认为商家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判其赔三倍钱款。
网购价格雾中花,促销打折少实话。
买家大胆讨说法,三倍赔款意义大。
网络不是法外地,司法撑腰惩欺诈。
诚信经营是正道,弄虚作假不容它。
郑晓华/文 何影/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