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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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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提高两成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 通讯员宋文军)法律援助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的《宁波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近日正式下发,我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比之前提高了两成,进一步保障了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深入开展。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受到我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五年来,市法律援助事业快速发展,每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万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多件,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我市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实现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因此,抓紧修订《办法》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新修订的《办法》,将法律援助律师的咨询补贴由200元/天提高到300元/天,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补贴分别提高400元;民事、行政、仲裁和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每件提高300元。其他方面如申诉案件的法律援助、代拟法律文书、跨区域办案等的补贴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经测算,这一《办法》实施后,市本级财政将为此多支出20%左右的法律援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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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