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昊)3月上旬,《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用立法的形式来规范文明行为、推进文明城市的创建,宁波写下了将精神文明创建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新篇章。 首次为“文明”立法的背后,是宁波着眼于全域化和高水平构建起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近年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制度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为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的央视春晚上,第一次出现了宁波道德模范的面孔。当鄞州区划船社区党委书记俞复玲代表全国道德模范祝福全国人民“新春快乐,大德大福”时,这座城市的文明气质和道德高度彰显无遗。去年涌现的10名中国好人、49位浙江好人、106位宁波好人,见证着“爱心宁波·尚德甬城”社会风尚愈加深厚。 着眼于全域化的提升,我市重点建设“斑斓海岸”“五彩四明”“绚丽浙东”三种类型农村文明示范线,持续推进“三美乡村”建设,努力推动“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推动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着眼于高水平的提升,我市着力改善“四周边两部位”(菜市场、学校、医院、车站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管理区域结合部)环境秩序状况,提升城市文明整体品质。通过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打造高品位的社区品质。同时,全面推开文明校园创建,努力构建宁波特色现代志愿服务体系,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共沐文明之光,共享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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