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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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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保障虽说总体不错,但细节问题须重视

五成劳动合同“没说清”薪酬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刘志勇 许嘉琛)你的劳动合同里,说清楚工资的具体数额、写明白加班费如何计算了么?昨日,记者从宁波市总工会获取了一份《宁波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市职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总体良好,但还是有不少职工对于权益情况不太明了。

    据了解,目前我市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成绩单”分数不错,有95.1%的受访职工表示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超过一半的职工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得到过工会指导和帮助。另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占比2.2%,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合同过期没有续签的职工占1%,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占0.7%,还有0.6%的受访职工表示“不知道”。

    劳动合同这一纸保护契约是签下了,不过合同里是不是明确了薪酬呢?45.4%的受访职工表示,合同里约定了全部工资的具体数额,有20.9%的人则说,合同只约定了底薪,还有17.9%的人表示,劳动合同里写的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有14.2%的受访职工称“合同签了,但是工资多少没说”。这一情况在加班工资的约定中也有类似体现,52.1%的职工表示合同中说明白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有27.8%表示没有明确约定,还有19.1%的职工表示,不清楚合同中是否有对加班工资计算的明确约定。

    上海江三角(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昊律师告诉记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些用人单位有心或无意地模糊了工资薪酬的数目,这一做法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一大“雷区”。李昊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对劳动报酬标准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对工资标准争议较大而劳动者又能提出相关证据的,裁审机关可能会以劳动者的主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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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