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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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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大数据应突破认识误区

    陆 仁

    昨天,时评版刊发《“唤醒”政府资源助推大数据发展》一文,呼吁各级政府部门打破行政壁垒,推动数据资源流动与共享,以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益。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也有所补充:在“大数据”时代,要从根本上唤醒“沉睡”的数据,必须先突破认识上的一些误区。

    有的人提出,“政府系统的海量数据,分散于各部门,整合难度太大了,这事不好办”。地方政府部门数据分散,这是客观事实。过去一个时期,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数据的采集,大多数是在本系统内展开的,现在要整合和共享,协调起来难度确实不小。但以此来回避问题,显然站不住脚。浙江正在推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难度大不大?涉及部门多不多?事实证明,只要重视了,有了决心和行动,解决问题就不是问题。

    有的人认为,“数据自成体系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的运行模式不也挺好吗?”这种看法也是不对的。从农耕时代到工业时代,再到今天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的信息时代,我们所处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自身的工作理念、方式、手段必须与发展潮流相适应。过去一些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未必能“一劳永逸”。推进政府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习近平同志语)的重大改革举措,决不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停留于以往的运行模式之中。

    有的人觉得,“过去为了系统内的数据资源开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现在无偿开放和共享,太亏了”。这种认识无疑也是错误的。数据的开发、平台的搭建、系统的维护肯定要花钱,但要看到,任何公共产品,其本质属性离不开“公共”两字,过去的投入,用的也是纳税人的钱。政府部门开发的公共产品,用来服务人民群众,用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来“吃亏”之说?

    还有的人顾虑,“向社会开放政府部门的数据,安全风险太大了”。这样的顾虑,有其合理性。唤醒“沉睡”数据,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安全底线必须牢牢守住,但要防止片面强调安全,因噎废食,消极作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并非是“一刀切”“齐步走”,而是要坚持“有序”和“依法”。所谓“有序”,就是按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的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有条件的先干起来。事实上,目前不少领域已取得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所谓“依法”,是指要完善数据资源权益、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法规细则,并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这方面的工作,需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加快推进。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唤醒政府部门内“沉睡”的数据资源,可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实现“2017年底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的格局”和“2018年底前形成国家统一的开放平台”的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拿出更大的勇气、决心和担当。如此,才能让各类主体早日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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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