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浙江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指出,要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机制和“有限”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根据“方案”的规定,浙江省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但是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浙江省政府指出,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形成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或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2015年6月,浙江省启动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