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楼市车市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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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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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请用正确方式打开

    最近看到两个故事,想跟大家来说说。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杭州,一对20多年的老夫妻为了买三套房想离婚。

    3月2日,杭州限购政策再度升级,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上周末的一次看房中,有一对杭州夫妻动起了“离婚买房”的念头。

    夫妻俩看中了申花某单价4.5万元/㎡的改善型楼盘,但一纸限购令,让他们失去了购买资格。当得知离婚后就具备购房资格时,妻子竟然不假思索地说:“那就离婚吧。”

    这对夫妻结婚近20年,感情还不错。丈夫表示,对于离婚买房,他原则上是不同意的,但如果妻子执意要这样,而房子确实也很好的话,他也不反对。

    对于买房,妻子意向强烈。几天之后他们表示,近期购买房子的可能性很大,“为了一个资格,可能会选择先离婚。”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上海,她为了买房和上海户口的中介结了婚。

    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门口,销售人员向客户推荐起了二手房源。可是,上海有限购政策,客户不具备购房资质,买不了房。销售人员却说,这根本不算事儿。

    中介说,“就是你跟他结婚,房子交易过户,然后再离(婚)嘛。”

    根据上海市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必须自购房日前起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双方名下在上海都没有房产,最多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房。

    中介说,“肯定靠谱,不靠谱我也不给你介绍。”

    中介说的这个靠谱的人是谁呢?原来此人就是他们公司的同事小王,现年30多岁,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小王说他为了帮客户买房,已经结了四次婚,其中岁数最大的客户已经70多岁。

    就这样频繁地和不同的人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小王在民政局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脸。

    动辄几百上千万元的房子,结婚之后产权也有小王的一份,万一小王不肯离婚,或者打起离婚官司,客户岂不是要吃大亏?小王说,这点不用担心,结婚之前双方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写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产份额非常少。

    办完离婚手续,一拍两散,小王净身出户,房子产权全部归女方所有。这一结一离,小王能得到6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

    这两个是真实的故事,一个刊登在3月11日的《浙江新闻》,一个刊登在3月28日的《央视财经》。

    婚姻本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可现在为了买房变得支离破碎。我们总能听到各种假结婚、假离婚事件。一开始为了买房,到后来变得真离婚,争房产。

    或许你是真的很想买房,可你做出了最不应该的选择。买房首先是要尊重政策,我想这应该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要不然国家千辛万苦调控市场,稳定市场的政策将成为一纸空文。

    其次,钻政策的空子,在法律上会有诸多风险。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的说法。一旦领了结婚证,一方达到了目的,另一方却又不同意,可能会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最后,国家对这种行为必将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进行制止。如前几天北京就出台了新一轮的调控政策,限制离婚买房。而3月28日,杭州也连夜出台新政,限贷又限购。

    所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尊重国家政策,以正确的方式来购房。

    (沈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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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