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朱忠义)如今,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交通”深受市民喜爱。但在欣欣向荣的背后仍有一抹阴影存在,供给过剩、随意停放、高损坏率甚至交通事故都成为随之而来的问题。日前,我市就有一位市民骑共享单车时摔了个“倒栽葱”,随后就进入了“麻烦”时间。 3月26日下午,张女士租用了一辆共享单车。骑行90分钟后,她发现车龙头出了问题,她要转弯,但前车轮仍朝着原来的方向行驶,结果在惯性的作用下,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她的右膝盖有轻微擦伤,随身携带的手机屏幕破碎。 张女士立即拨打共享单车公司的客服热线,但客服人员一再强调车是新的,不存在安全问题,摔倒与个人骑车不当有关。最终,张女士报警求助。 鄞州区钟公庙交警中队出警。“根据调查,首先确认这是一起单向交通事故。至于引发事故的原因,到底是张女士所说的车辆问题,还是个人驾驶不当,这个需要第三方的鉴定,没有专业的鉴定,无法下结论。”交警说,张女士除了右膝盖有擦伤外,手机屏幕更换需要670元,她要求共享单车公司赔付,如协商不成就走司法途径解决。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已将交警部门调解意见及张女士的诉求,通过微信传送给了公司管理层,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出结果。 如火如荼的“共享单车”其本质实为“互联网+单车租赁”服务,而近期热门的几起单车索赔案也让“共享单车”的安全问题浮出了水面。据媒体报道,北京的一位冯先生租用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摔伤。他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刹车失灵,将共享单车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厦门的叶女士也因单车刹车失灵,在下坡时摔在地上,导致鼻骨骨折和右眼球挫伤,缝了十几针。 “共享单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它的‘规矩’要尽快完善起来。”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徐丽红说,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事实上是一种租赁关系。租车企业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尽到提醒租车者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相关责任。若涉事单车在经过权威部门的司法鉴定后,确认存在产品缺陷的,则需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骑车者是被其他人撞伤,属于交通事故的,按相应交通事故程序来处理。 “不得不说的是,索赔难度不小:第一,要考虑的是司法及时间成本上划不划算;第二,什么样的车算是‘病车’,这个证据很重要。”徐丽红提醒市民,若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害的,除了及时报警外,还应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所骑行的共享单车进行保存,方便事后的鉴定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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