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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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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带着“身份”离岗创业

盘活体制内人才流动

任山崴 绘

    本报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想离岗创业,又觉得放弃“编制”很可惜,这样的难题怎么破?

    前天,市人力社保部门发布新政,为我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给出了一个鱼与熊掌兼得的新选择: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带着自己的科研成果在宁波创办企业,或在甬企里从事科技研发、服务等工作。这样做的时候,科研人员不用辞职,6年内还可以回到原单位。

    政策 离岗创业由“允许”到“鼓励”

    “体制内藏龙卧虎,但体制内人员流动缓慢,令很多事情无法做。”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处长陈烨说。

    记者了解到,对于科技人才的创业创新,我市曾进行多次探索。2013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曾联合印发《关于允许高层次科技人才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到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从2014年初开始施行。时隔三年,前天三家单位共同出台的《关于转发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措辞有了明显的改变,从谨慎的“允许”变成了大大方方的“鼓励”。

    “这是因为让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条件越来越成熟。”陈烨告诉记者。“让越来越多的精英投入到变革中,才能共同守望美好的未来。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就是要让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得到更多的制度保障。”

    因此,与几年前政策中“高层次科技人才”的硬性要求相比,这次的新政基本覆盖所有事业单位在编科研人员。“对于科研人员,不分对象、单位、年龄,希望通过这次的新政,激发他们创新创业活力,解除他们创业的后顾之忧,让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陈烨说。

    期限 离岗创业期最长可达6年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市在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上,做出了很多细致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新政施行后,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就可以堂堂正正地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市内创办企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须按规定辞去领导(行政)职务。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应向所在事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科技成果证明、成果产业化可行性报告、企业合作意向书、项目立项投资等材料。所在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创新科研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双方明晰科技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办法,协商确定离岗期限、待遇等相关事宜,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变更聘用合同,签订离岗创业创新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应包含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人事和工资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科技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办法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请到本单位所属、出资、参股企业离岗创业创新的,需在本单位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事业单位办理科研人员离岗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创业创新协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备案表》等原件各一份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报备。

    市属事业单位和人事、社保委托宁波管理的在甬部省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报备。

    记者了解到,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可续签一次,但两次离岗创业创新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年。如科研人员提出申请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其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不得超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限。

    同时,让很多科研人员关心的社保关系问题,新政中也给出了解答:离岗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限内应按规定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含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原则上由离岗人员所到企业承担,也可由所在事业单位、企业和离岗人员三方另行约定。

    反响 有望激起人才流动“一池春水”

    “太好啦!”这是在得知新政后,在海曙一家事业单位从事了25年新材料产业研究的李先生的心声。由于与在奉化工作的妻子长期分居两地,他一直梦想开一家新材料制作公司,但放弃编制又颇为不舍。新政的出台,让他笑逐颜开,“这下不仅可以圆我的创业梦,而且可以有更多时间跟家人团聚啦。”

    目前就职于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郑文炳更是这一政策的大力支持者。郑文炳此前是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的一名科研人员,工作十几年后,积累了不少的成果和经验,也有了“看一看外面世界”的念头。2014年初我市推行的政策让郑文炳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在进行相应的申请后,他带着自己的研究成果投身于一家初创期的科技服务企业。“加盟两年,这个当初只有五六个人的公司已经有了20多名员工,年产值也翻了一倍以上。”如今,踌躇满志搏击商海的郑文炳依旧十分感谢当年给自己上了“保险绳”的政策,“要不是政策的支持,我真的很难下这个决心。”为此,郑文炳相信,离岗创业2.0版的政策,肯定可以鼓励更多像自己一样的科研人员,将成果切实落地转换。

    声音 要让人才与单位均“心中有底”

    新政的出台,切实为更多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托底提气,可以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不过,采访中记者发现,在许多科研人员为新政大力点赞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有着各种各样的顾虑和想法。如何能把新政落实落地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不少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均认为,新政的推进,不仅要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托底,更要让科研人员和原单位“心中有底”。

    一位科研人员告诉记者,有了托底的“保险绳”,同样希望政府加强对科研人员创业的扶持力度,一方面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为离岗创业的专技人员“守住底线”;另一方面要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平台,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让他们敢于大胆作为,可以更好地完成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惊险一跃,顺利走过创新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这样的政策,不少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同样表示需要“底气”。市区一家事业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告诉记者,培养人才、积累成果不易,对于科研人员的“离岗创业”,他们往往也存在诸多顾虑:既担心核心技术的“外流”,又担心人才队伍的“流失”。因此,帮助和指导相关事业单位签订相应协议,特别是对于核心技术的开发使用应该有一个相对完整而且双方认同的约定,既可以让科研人员知道“根在哪里”,也可以让事业单位能够按规定对离岗人员进行管理。在监管上,也希望可以在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人事管理制度上得到指导和帮助,这既是对政策的支持,也是对人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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