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要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则需进一步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与热情。为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不久前人社部印发的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前天我市出台了力度更大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 对于过去管得过多、管得过死,导致一些人才没有发挥用武之地的人事管理制度,此次的新政确实带来了一次重大的改革。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为怀揣梦想、有心创业的体制内科研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可以更好地“盘活”人才的流动,改革力度空前。 然而,如何平衡在单位本职工作和创新创业的关系,如何协调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有效衔接离岗后的岗位空缺与回岗后的岗位安排……这些问题都对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新政虽然确定了基本的思路和大方向,但是要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则。要化解上述挑战,在落实新政的过程中,应针对具体的实际情况积极地制定可操作、易实施的管理细则,根据不同创新创业方式,采取相应的人事管理办法,做到新政实施效果最大化。 (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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