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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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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省平安创建 “十一连冠”

海曙江北宁海捧回“平安金鼎”

    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政华)在昨日举行的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上,我市获评浙江省“平安市”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现平安创建“十一连冠”。同时,海曙区、江北区、宁海县3地连续12年获省平安县(市、区),成功捧回“平安金鼎”。

    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江省委、省政府每年开展平安市、县(市、区)创建命名工作,对连续3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授予“平安鼎”;对连续6年、9年、12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分别授予“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和“平安金鼎”。对获得“平安金鼎”以后连续3年、6年等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分别授予星级“平安金鼎”。

    据悉,宁波的平安创建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我市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各主要指标实现近十年来最大降幅,有效警情数、刑事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1.4%、19.2%;全市命案、“五类”案件破案率均达98.7%,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同比下降14.1%,实现近年来首次负增长。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省平安创建“十一连冠”后,宁波下一步的目标是勇夺“平安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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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