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刘御芳)昨天,我市召开会议,宣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同,依法严格执法,大力宣传倡导不捕、不伤、不食幼鱼的社会氛围,协力打赢“幼鱼保护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副市长林静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该《决定》是国内首个幼鱼保护专项法规,明确带鱼、鲐鱼等6种海洋保护品种幼鱼禁止在本省销售,并解决了捕捞渔获物中幼鱼比例限量、涉渔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执法监管部门职责定位等难点问题,有效填补上位法和有关渔业法规的法律空白点。 会议指出,《决定》的出台使幼鱼保护从捕捞环节延伸到市场销售和加工领域,为营造政府、社会和群众“合力治渔、群力护渔”良好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幼鱼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全力做好《决定》的宣传教育和落地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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