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4日《三湘都市报》报道:山东省莱阳市多名网约车司机举报,称去年6月遭到平度市交通局与社会人员合谋的“钓鱼执法”,事后社会人员承认帮平度市交通局“钓鱼”获取报酬。去年7月27日,曾被“钓鱼”的网约车司机宋修福向平度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 点评: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网约车发展是大势所趋,而不是大恶所集,固然需要规范,但治理必须依法进行。“钓鱼执法”并不新鲜,实质是执法人员观念跑偏,损害法律尊严,戕害政府公信力,历来为社会所诟病,理应叫停。 @共轨撒娇:在一些执法人员眼里,网约车就是以前的“黑车”。 @和平店铺:罚款经济最见效益,成本小利润高,当然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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