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宁波新闻·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4月05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分装食品网上售卖

余姚一企业被罚近18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张松高 记者殷聪)分装食品是食品生产环节中的重要一环,经营者必须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可进行相关活动。日前,余姚某企业因未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分装,收到了一张17.86万元的“罚款单”。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日前在阳明街道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工人正将原呼和浩特市天美华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草原奶干进行分装。细查后,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用于加盖的封罐机1台,用于包装的塑料空罐、铝盖、塑料盖若干。此外,另有无标签的鱿鱼丝、牛肉粒、红枣、话梅等各类食品1587罐,以及疑似用于分装的原料20箱。经查明,这家公司于去年3月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对鱿鱼丝、牛肉粒等原有大包装食品进行分装,并在网上销售,分装食品种类达82种。

    “当事人虽未实际生产食品,但对原有大包装的食品进行定量分装、包装生产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应视为食品生产的一部分。该公司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上述行为,应视为未经许可进行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该局已对该企业作出处罚决定:没收1台封罐机、1587罐无标签易拉罐装食品、31罐半成品、20箱原料及相关包装;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7.86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