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4月06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城市建设中做民情民意的桥梁

杨戌标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贯彻以人为本、助推城市建设当中,应当有所作为,而且能够大有可为。我们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搭好平台、建好桥梁,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尽最大可能推动各个层面同心行动、同向发力,共同奏响城市建设的协奏曲。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变迁的亲历者、见证者,他们最了解城市到底缺什么、要什么,最清楚城市该补什么、做什么。所以,人民政协助推城市建设,首先必须问情于民,保障群众知情权。一是围绕重大规划修编充分协商;二是着眼重要区块开发超前协商;三是针对重点工程实施精准协商。人民政协拥有位置超脱、渠道畅通的优势,通过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广泛集聚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反复协商、反复论证、反复沟通,可以使规划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民愿,协调好相关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城市建设,最终是为了造福人民。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品质化、特色化、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人民政协必须问需于民,保障群众选择权,拓宽问需渠道,健全问需机制,创新问需方式。人民政协必须将重心下移,拓宽民意渠道,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工具,建立网络问需平台,推动政协问需于民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城市建设更好地造福人民。

    市民作为城市建设的最终受益者,理应是城市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建设,能让市民产生更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问计于民,保障群众参与权是人民政协助推城市建设的重要路径。一方面,要“请进来”献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广大群众在政协这个平台上有话说、能说话、说上话。另一方面,要“走出去”问策。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真诚听取最基层声音,特别针对城市建筑天际线构建、建设色彩美化、绿化景观布设、公共交通换乘等问题,更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民意参考。

    城市建设的好与坏,应由城市的主人来评判,要以市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尺。因此,人民政协在履职过程中必须问绩于民,保障群众监督权,不仅要突出主题开展评议,而且还要整合力量助推工作,更要跟踪反馈务求实效。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广泛组织邀请市民代表全程参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将城市建设置于“阳光之下”,增强城市建设的“透明度”。

    (原载2017年3月4日《光明日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