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胡黛虹 牛伟 【核心提示】 盗窃、诈骗、抢劫等侵财案件虽然大多数是“小案”,却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对此进行了热议,并提出要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来打击“盗抢骗”侵财犯罪,同时也要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来进行严防。 【人物名片】 王辉 市人大代表,象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奕建萍 市政协委员,余姚市泗门镇谢家路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侵财类案件,看似“小案”,其实并不小,因为受害群众有切身之痛,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第一因素。 “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公安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财犯罪,将其作为顺民意、保民安、维民力的‘民生工程’来抓。”王辉代表说,如今侵财犯罪分为传统型“盗抢骗”犯罪和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两大类。对于传统型“盗抢骗”犯罪,我市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打击机制,创造了多个“宁波样板”并且形成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具体来说,就是全力提升小案的侦破能力,‘抓大不放小,小案不小看’,通过‘以小遏大,以小控大’,实现小案侦破和整体防控的双赢。” 对于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严打的同时也要严防。他说:“我们一直在完善市反诈中心的工作机制,发挥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龙头作用。成效也很明显,今年年初以来市反诈中心已止付拦截案件225起,止损1320.98万元。” 王辉说,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深化公安改革,让数据开路,探索先进机制和手段,提升素质能力,重拳打击违法犯罪。 奕建萍委员则从微观层面探讨了“防范侵财犯罪,提升安全感”的策略。她说,谢家路村是全省首届“群众最满意的平安村”,他们的经验就是“基层基础工作”。“一张网建设,10名网格长联101位中心户长,每位中心户长联10户至15户家庭,覆盖全村1641户人家;‘小板凳工作法’,用脚步丈量民情,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声音;普法宣教活动,10个家庭教育点,持续不断地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奕建萍还表示,他们在加强“地防”建设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天防”工作。去年下半年,他们村新增了20个监控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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