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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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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5%,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30.32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50.9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6.33亿元,调入资金111.5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473.8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增长2.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65.6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60.9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82亿元,结转下年27.82亿元),支出合计1473.86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增值税35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71.4%,营业税111.36亿元,完成预算的49.9%,增值税高于预算、营业税低于预算主要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先增值税中央与地方75:25分享、营业税100%归属地方,统一调整为50:50分享;企业所得税145.34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个人所得税62.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城市维护建设税76.22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6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7.6%。非税收入19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104.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教育支出198.37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56.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节能环保支出19.4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城乡社区支出22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4.8%。

    2.市级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24.37亿元,完成预算的95.4%,增长6.6%;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85.8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0.9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2.0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6.33亿元,调入资金8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639.2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增长4.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亿元和转移性支出338.1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6.3亿元,上解支出60.96亿元,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191.6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亿元,结转下年6.27亿元),支出合计639.21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增值税3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营业税0.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企业所得税22.51亿元,完成预算的98.9%;个人所得税1.54亿元,完成预算的99%;城市维护建设税19.31亿元,完成预算的93.9%。非税收入35.13亿元,完成预算的93.9%。金融营业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43.34亿元,完成预算的95.9%。市级分享税收收入58.44亿元,完成预算的89%。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农林水支出16.65亿元,完成预算的91.1%;教育支出35.39亿元,完成预算的98.3%;科学技术支出6.51亿元,完成预算的8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7亿元,完成预算的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亿元,完成预算的16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7亿元,完成预算的90.9%;节能环保支出3.95亿元,完成预算的293.8%;城乡社区支出99.61亿元,完成预算的140.3%。

    2016年,经财政部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95亿元,其中当年新增限额32亿元。2016年全市发行政府债券482.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亿元(一般债券29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置换债券450.3亿元(一般债券283.1亿元、专项债券167.2亿元)。偿还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券本金19亿元,兑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3.2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为1085.3亿元(一般债券715.8亿元、专项债券369.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4.66亿元,完成预算的166.9%,增长159.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04亿元、调入资金9.18亿元、上年结转107.3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899.2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6.45亿元,完成预算的153.1%,增长111%;调出资金82.5亿元;结转下年120.3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土地出让市场回升,相关收支增加(市级亦同)。

    2.市级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9.02亿元,完成预算的114.3%,增长493.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7.6亿元、上年结转37.3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402.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94亿元,完成预算的90.7%,增长236.2%;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84.05亿元;调出资金71亿元;结转下年51.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6亿元,完成预算的290.2%;加上上年结转0.8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5.5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1亿元,完成预算的206.6%;调出资金1.87亿元;结转下年1.6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部分区县(市)年中一次性调入较多,用于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

    2.市级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20.8%;加上上年结转0.8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3.8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亿元,完成预算的69.5%;结转下年1.54亿元。支出低于预算主要是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因故未组建,当年安排的1亿元资本金未能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1.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上年结转1009.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8.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2%;结转下年1092.44亿元。

    2.市级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7.9%;上年结转607.0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4.9%;结转下年653.17亿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1.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征管服务体系,推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逐步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加强财源建设,全力支持优质重大项目引进和浙商甬商回归,夯实收入增长基础;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财政体制,鼓励各区县(市)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提升金融发展层次和现代化服务功能。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我市降本减负“35条”政策,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317.1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减轻重复征税。加大重点行业税收减免力度,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77.5亿元,支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各项事业发展减免101.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减免2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免45亿元。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取消、停(免)征或降低标准8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累计减免6.2亿元。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下调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费率,临时性下浮1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减轻企业缴费负担30亿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保重点、办大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2.4%;集中财力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市级共筹措119亿元用于“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程,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民生福祉持续提升。推动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全市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101亿元,完成海洋、旅游、电商、文化等20多项产业基金设立组建。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运作模式,30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5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

    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围绕行政区划调整,做好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梳理划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调整打好基础。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动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全覆盖。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若干规定,推进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年整合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12亿元,用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探索启用实物类和专项公用项目支出标准,并将成果运用于2017年预算编制中。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财政预算相关建议共103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认真落实办理责任,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积极回应代表要求,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水平。人大建议的按时办结率、面商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主办件中所涉及的问题都已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于2015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金税三期”上线工作,深化国地税合作,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建立未达账项定期梳理核对机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回落,重点支出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预算安排存在固化现象,财政专项资金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我市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六化协同”战略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合理支出,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和重大项目支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财政重点收支政策

    1.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已出台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清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

    2.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姚江、奉化江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结合粮食功能区、蔬菜功能区和都市农业园区建设,统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小流域治理。支持农村品质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活力魅力。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建设,推动蓝色海湾、海洋牧场、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农业提质增效,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推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等建设,深入实施“3315计划”和“泛3315计划”。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巩固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支持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材料研究生院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宁波建设。

    4.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合理确定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扩大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支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整合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健全公立医院政府投入与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5.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全面推进国家级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通过产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环保与经济统筹发展,支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劣Ⅴ类断面水质提升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27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50亿元和转移性收入255.9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4.6亿元,调入资金5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793.22亿元(不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2.7亿元,同口径增长9.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70亿元、转移性支出60.5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0亿元,支出合计1793.2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362.84亿元,改征增值税139.7亿元,企业所得税154.99亿元,个人所得税67.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1.35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65.2亿元;非税收入191.93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81.55亿元,增长7.2%;教育支出201.75亿元,增长7.1%;科学技术支出60.55亿元,增长7.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75亿元,增长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亿元,增长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75亿元,增长7.3%;节能环保支出14.23亿元,增长8.6%;城乡社区支出213.47亿元,增长3.7%。

    2.市级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36.64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50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64.9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2.1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4.6亿元,调入资金4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1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951.61亿元(不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28亿元,同口径增长10.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3.8亿元、转移性支出557.5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60.52亿元,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160.8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27.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0亿元,支出合计951.61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77.99亿元,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6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亿元。市级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60.85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9.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1.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为37.1%。

    市级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46.9亿元,改征增值税4.3亿元,企业所得税18.6亿元,个人所得税1.5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25亿元;非税收入37.6亿元。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8.53亿元。市级分享税收收入65.17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0.85亿元,增长0.4%;教育支出37.9亿元,增长21.2%;科学技术支出6.72亿元,增长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8亿元,增长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亿元,增长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亿元,负增长9.9%;节能环保支出1.46亿元,与上年持平,加上对区县(市)转移支付后,支出合计增长22%;城乡社区支出68.68亿元,负增长20.1%。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3.83亿元,同口径负增长28.2%;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0亿元、上年结转120.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785.63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3.79亿元,同口径负增长20.7%;调出资金42.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8亿元;结转下年94.86亿元。预算收支负增长较多主要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预期土地出让金收入将有所回落(市级亦同)。

    2.市级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01亿元,同口径负增长26.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0亿元、上年结转51.0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418.05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11亿元,同口径负增长8.1%;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6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73.2亿元;调出资金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8亿元;结转下年46.84亿元。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5亿元,负增长59.7%;加上上年结转1.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7.55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2亿元,负增长57.7%;调出资金2.42亿元;结转下年0.01亿元。预算收支负增长较多主要是上年部分区县(市)年中一次性调入较多,用于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

2.市级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4亿元,增长4.2%;加上上年结转1.5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4.68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7亿元,增长104.5%;结转下年0.01亿元。预算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是上年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资本金因故未支出,结转本年支出。

(五)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7.75亿元,增长21.7%;上年结转1052.3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2.2亿元,增长28.6%;结转下年1117.93亿元。预算收支增长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度加快,年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市级亦同)。

2.市级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3.7亿元,增长13%;上年结转613.66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5.63亿元,增长17.8%;结转下年651.73亿元。

(六)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17年,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市拟发行置换债券450亿元(一般债券350亿元、专项债券100亿元),并将其收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部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依法编制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时,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将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兑付利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

三、切实做好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着力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若干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增强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强化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功能,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推进浙江政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试点扩面。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维护财经纪律。

(二)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稳增促调各项措施,加快已出台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全力支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三大产业和石墨烯、集成电路、工业物联网等八大细分行业。支持申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努力培育一批海洋经济创新型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逐步构建覆盖养老、医疗、救助等领域的大社保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工匠精神”培育提升工程,推动高校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支持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办好索菲亚中国文化交流中心,加快推进重点文化实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继续推进拆危治违、农村品质提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安居美居宜居等工作。

(四)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研究探索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调整框架,建立健全市对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革,做好零基预算的调研和准备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配套制度,扩大试点开展范围。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升产业发展基金开展实质性运作的水平和规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五)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发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按时完成置换工作。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督促高风险地区切实采取化债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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