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邱健 薛伊文)笔者将从市国税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今年5月1日起将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共享核查系统,实时共享车辆缴税与登记上牌电子信息,着力打击伪造、变造完税证明和机动车发票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共享核查系统运行后,每5分钟将国税部门签发的车购税完税证明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传输内容暂限定为汽车和挂车的证明信息。市民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实时比对市国税部门提供的相关缴税信息,严格审查车主提供的完税证明。 按规定,国税部门经核查发现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将责令其补税;对拒绝缴纳的,或者经核查发现伪造、变造车购税完税证明或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国税部门将依法处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收缴机动车牌证;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举将进一步杜绝来历不明车辆登记上牌,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和涉车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规范车辆经营活动,降低消费风险。”市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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