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出动24名执行干警,对象山城区内2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位于丹峰西路的一处洗浴中心是本次执行对象之一,该案被执行人林某因拖欠房租78.2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林某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房租、腾清房屋返还原告。权利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张贴了腾房公告,但林某一直未按期腾房,经查明该洗浴中心已停业,林某则下落不明。 在腾房现场,执行干警仔细检查该处房产是否存在危险物品,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记录、核对物品清单,搬运工人在法院统一安排下整理、搬运物品,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位于丹东街道的桃花源是另外一处执行房产,该房产以280万元抵押给银行,后因贷款及利息未偿还而被起诉至法院并在执行过程中被依法拍卖。拍卖前,法院张贴了公告,无人反映租赁情况且屋内并无杂物。但拍卖成交后,法院发现屋内放了大量杂物,并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房产已经由其承租。该院对异议审查后依法驳回,异议人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之诉,也未按期腾房。 因两处房产物品较多,执行持续了一天。此项雷霆行动将持续一个月,两处房产的腾空只是此项活动的一个内容。 据该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象山法院已经移送评估房产、车辆等财产160件、移送司法拍卖133件,及时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兑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3月,象山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支持。下阶段,该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不断改革创新执行机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 见证了此次执行腾房过程的一位人大代表表示:“通过参与本次活动,我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力度的加强,而我们参与此次活动,也能切实地发挥监督作用。”一位政协委员则表示,执行难一直存在,但要解决执行难不单单是法院一家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与支持,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时需要加强事先沟通,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将工作做细、做实。 (罗芝 徐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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