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青 通讯员林雪蕾)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获悉,2016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日前揭晓,此十大事件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相关专家评出,分别是: 浙江省第四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在甬举办 本届大赛以“设计驱动创新,版权护航创意”为主题,面向各大高校进行命题设计比赛,历时3个月,收到作品2010件,评选产生一等奖4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23件、优秀奖79件。大赛通过鼓励和宣传广大师生的创新实践,营造全社会关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全省创新设计产业持续发展。 宁波版权执法工作获国家级表彰 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连续3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有功集体。在国家版权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公布的2016年全国各类侵权盗版典型案件中,由宁波市版权行政部门查办的侵犯他人书法作品著作权案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的案件。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先后发文通报2016年度执法案件评比结果,宁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多起案件榜上有名,获奖总量居全省第一。 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构建版权大保护格局 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成立,构建起版权大保护格局。2016年,宁波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第三方平台,综合运用诉调对接、行政执法与人民调解等方法,对象山、镇海等地KTV版权侵权案件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帮助31家业主、714个案子成功调解。 宁波中院支持学生网络著作权维权 2015年宁波学生尚梦真发现发表在语文天地(现中华语文网)的小学作文《好梦成真》,未经授权被厦门某公司下属网站转载,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月,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厦门某公司作为网站经营者未尽审查义务,侵权成立,判决该公司向原告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彰显了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对于规范网络转载使用行为,提高权利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象山影视论坛暨剧本交易会”助推影视之城建设 “中国·象山影视论坛暨剧本交易会”吸引了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华策影业等业界知名影视公司和国内知名投资公司参加,不仅促成了《我的班主任是高手》《再见爱人》等12部影视剧本与相关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还汇集资源优势,发起成立“中国影视编剧创作基地”,在象山影视城共同搭建融剧本创作、创投服务、创作孵化于一体的“三创服务平台”,从源头助推中国影视产业链的发展。 宁波海关“清风”行动成果显著 2016年宁波海关积极开展“清风”行动,查获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及版权案件146起,案值达5063.7万元,查扣各类侵权货物约887.9万件,有效地震慑了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宁波版权登记总量累计突破万件 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截至2016年底,全市版权登记突破万件大关,累计总数达11151件,标志着宁波版权产业平稳发展,社会创新能力正在迅速提高。 宁波查处全省首例侵犯书法作品著作权案 宁波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复制生产国内知名书法家田英章的书法作品,并进行网络销售。2016年1月,宁波市版权执法部门根据权利人投诉,与属地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查处了全省首例侵犯书法作品著作权案,并移送司法机关。 宁波推行审慎监管获版权纠纷企业双头点赞 2016年10月,美国参数技术公司(PTC公司)授权代理公司向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递交投诉书,反映余姚两家企业涉嫌非法复制使用权利人的Pro/E操作软件。经调查,涉事两家企业均属民营骨干企业,个别员工私自安装未经授权Pro/E软件造成侵权。时值企业资产重组、筹备上市阶段,市、县(市)两级版权执法部门启动审慎监管模式,运用“执法+调解”行政监管手段,引导当事双方开展多轮商谈,最终达成和解,妥善处置2起涉外侵权投诉。 宣传册抄袭案审理以法治精神引导社会治理 杭州百德五金有限公司因宁波某公司对外宣传使用的产品宣传册多处与该公司产品宣传册相似,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的产品宣传册在文字说明、产品照片与图示大小比例等方面均与原告的产品宣传册高度相似,属于对汇编作品的复制和发行行为,2016年5月依法作出被告侵权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的判决。以法治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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