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弓 “澎湃”前几天发过一条新闻,说4月2日嘉兴长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李女士在万达广场寻找“割腕自杀”的女儿小陶。小陶因和家里闹矛盾,上个月搬出来租房住,只听说在万达广场附近,不清楚具体地址。当晚8时许,女儿在朋友圈发了张刀片放在自己手腕上想要割腕的照片。李女士看到后多次拨打女儿手机,均提示关机,于是向110求助。民警通过警民联系微信群找到了小陶。经了解,小陶因与男友分手,情绪低落,但母亲老是安排她相亲,为抗议才从家里搬出。可母亲还是不断要她相亲,她想在朋友圈发“割腕”照吓唬母亲,让其打消要她相亲的念头。民警对小陶进行了批评教育,李女士也表示,不再逼她相亲,让孩子自己决定终身大事。 因为被父母逼着相亲、结婚、分手,子女难以忍受做出反抗的事,媒体常有报道,嘉兴小陶只是其中不算太极端的一个。在婚姻上逼迫孩子的父母们,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理由:“我为你好!”逼孩子相亲的,“我为你好!”逼孩子成亲的,“我为你好!”逼孩子分手的,还是“我为你好!”孩子不从,就会被指责为“不听话”“不孝顺”“不识好歹”。孩子们的反抗手段也是种种,在外打工的,不回家;在家住着的,搬出去;激烈一点的,离家出走,甚至还有自杀身亡的。这么一折腾,小陶的母亲终于明白了,表示孩子的终身大事让她自己决定。 对于父母们的共同说辞“我为你好”,笔者觉得很有研究一番的必要。 不能否认,有一些父母主观上确实是“我为你好”,但客观上未必能兑现。因为从“为你好”出发,到“为你好”实现,需要具备几个条件。首先,你对子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性格、心理、择偶标准等,要十分清楚。俗话说知女莫若母、知子莫若父。其实不然。由于年龄、文化等等的差异,年轻人的想法与父母一代是有差距的。即使两代人之间能经常交流沟通,了解的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他们的深层想法,尤其是对配偶的要求,一般不会说。还有一些年轻人,在遇到如意人之前,连自己也说不清楚。别说找对象,即使是上街购物,什么品牌、什么价位、什么颜色,也不都是事先能想明白的。 退一步说,即使对自己子女的了解非常透彻,还需要有第二个条件,即你对选定的对方,同样要知表知里。除了履历表上那些东西之外,对方的性格、品行、能力,尤其是今后可能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得心中有数,才有把握作出判断,他们是否适合你的子女。 与子女相比,父母的优势,无非是多活了几年,有一些人生的经历或者叫经验。但是,那些经历和经验,是在已经过去的时代、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不否认其中有些东西在现时代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肯定有不少已经失去了价值,把它照搬到孩子身上,一定不合适。根据多数父母的水平和能力,要想高瞻远瞩年轻人几十年以后的状况,可能性更小。所以要真正实现“我为你好”,很难。 还要看到,在干预孩子婚事这件事上,大多数父母连主观上“我为你好”也做不到。论证这个观点,不必费更多笔墨,只要把他们与子女就此发生口角时的话记录下来,就能说明问题。争论中,父母们常说的话不外乎这些:他们家在农村,以后有点事,还不得靠我们帮你啊;他(她)就一上班族,既没房,又没车,更没什么地位,差距太大了;他(她)长得这个熊样,你不嫌寒碜,我还要脸皮呢!强力干预孩子婚姻的祖师爷,要算祝英台的父亲祝员外了。他反对英台跟梁山伯成亲,看重的,不是真挚的爱情,而是权势、财富,是门当户对、夫贵妻荣。父母那些干预儿女的虚伪言语中,清楚地表明,嘴上说的是“我为你好”,实质上是“我为我好”。 在婚事上总想越俎代庖的父母,还犯了一个方法论上的错误:强迫。打通思想要和风细雨,转变观念靠潜移默化。强迫往往会让对方产生逆反心理。现在的年轻人,自主意识越来越强,慢慢说服,或许还能听进去一句半句,以势压人,即使有理也会遭到拒绝。逼相亲,逼成婚,逼分手,结果大多不好。这类强迫行为,往轻里说,是方法上的错误;往重里说,是内心深处极强的控制欲和主宰欲在作怪。 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大事不管不闻,不现实也不合理。怎么办呢?1992年10月《宁波日报》以“我们应该如何做父母”为题发过一组杂谈,我的那篇文章题为《当参谋,不当参谋长》。军队里的参谋,主要职责之一是出主意提建议,参谋长则是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之后作出决定。对孩子的婚姻大事,我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父母亲可以“当参谋”,但不要当“参谋长”,大主意让孩子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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