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近日,有民间环保组织反映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面积最大一处达17万平方米。对此,环保部分别与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认为问题基本属实。4月25日,环保部网站分别发布《挂牌督办通知》文件,对“河北省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天津市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4月26日《现代快报》)。 津冀渗坑污染事件曝光后,据媒体记者现场察看发现,污染状况可谓触目惊心。这些渗坑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处置,显然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同时,有媒体报道,渗坑周边村民近些年来癌症高发,罹患癌症的村民明显增多。虽然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周边村民癌症高发与渗坑污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如果渗坑不能得到及时治理,将对周边民众身体健康造成越来越严重的损害,却是显而易见的。 据媒体报道,对于渗坑,当地政府也曾进行过治理,但是治理停停歇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直未见成效。而之所以出现渗坑治理数年不见成效的现象,对治理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间表,从而导致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紧迫性,工作拖沓,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像环保部这样对津冀渗坑污染事件挂牌督办,并明确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有利于督促当地政府高效开展相关工作,尽快令遭受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 现实中,环境污染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现象,在不少地方较为普遍地存在。许多时候,民众发现污染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后,一直不见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任何行动,污染环境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即便是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部分地方职能部门也仅仅是在刚开始时采取一些行动,过了一段时间就再没有了下文,污染现象依然得不到切实的整治与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亦与民众身体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正因为如此,对于所有的环境整治项目,应当像环保部规定津冀渗坑完成整治时间一样,明确整治时间表,限时完成整改,以给出现污染现象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戴上紧箍,促使其“上紧发条”,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令遭到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真正令环境与民众身体健康和安全获得坚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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